辯稱以爲孩子屬時任丈夫
女子誤填嬰兒生父名惹官非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女子涉在嬰兒父親登記欄中,填上時任丈夫的名字,實際該嬰兒的父親為他人。女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否認指控,辯稱只與他人發生了一次性行為,誤以為嬰兒的父親是時任丈夫。案件押後宣判。
女被告姓黃,約三十歲,涉偽造文件。案情顯示,在黃某的嬰兒出生後,其到身份證明局爲嬰兒辦出生登記,在父親名字的欄目中,黃女填上了時任丈夫的名字。
惟時任丈夫與嬰兒做DNA親子鑒定後,發現嬰兒並非時任丈夫所生,遂揭發事件。
黃女否認故意欺騙當局,承認除時任丈夫外,曾與他人發生過性行為,但只有一次,且懷孕期間亦有與時任丈夫發生性行為,當時一直相信嬰兒的父親是時任丈夫。
控方結案陳詞中指出,時任丈夫一早知道嬰兒非己所出,才沒有陪黃女到身份證明局辦理手續;辯方表示,一名婦女曾與多於一人性交的前提下,有機會不能確認嬰兒父親身份,請法庭沿疑罪從無原則,開釋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