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遵兩法 堅定自信 鞏固基礎
吳志良:港澳民主發展最佳路徑
“‘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研討會在澳門設分會場,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吳志良以題為《中央是香港民主的創設者、推動者、維護者》發言,認為中央近日發佈《“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對香港回歸祖國後的政治發展作了全面客觀的回顧,澄清許多似是而非、長期被人利用的錯誤理解,指明走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發展道路的正確方向,也深化了人們對“一國兩制”的認識。
吳志良指出,“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是在祖國統一的大前提下提出,“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是在解放思想、改革開放的大背景下成形的,並首先在港澳地區實行。“一國兩制”成功實踐,是國家強大、民族自信的條件下實現的。
照顧港澳歷史發展
吳志良表示,“一國兩制”的理論和實踐,是在國家富強、民族復興的大環境下豐富發展的。港澳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吸納了港澳各界人士,充分廣泛聽取港澳社會意見,照顧了港澳的歷史發展和現實情況。實施過程中,中央也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以不同形式協助香港發展,更好發揮其獨特作用。中共“十九大”更提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為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搭建平台。
與此同時,中央多次努力推動香港的民主進程。但事與願違,反中亂港勢力內外勾連,衝擊憲政秩序,破壞法治根基,妨礙政府施政,歪曲民主內涵,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製造社會仇恨,拖累經濟民生,阻礙民主進程。這種情況下,中央採取果斷措施,撥亂反正,全國人大頒佈《香港國安法》,修改香港的選舉制度,確保香港長治久安,確保民族振興的進程不受干擾。
“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必須在憲法和基本法的框架下不斷完善。港澳特區是根據憲法設立的,港澳基本法的法理淵源也來自憲法,“一國”和“兩制”的邏輯關係是非常清楚的。沒有“一國”的基礎,就不存在“兩制”,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區行使全面管治權、完善特區與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制度機制的重大決策,推動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天經地義,理所當然,是對“一國兩制”偉大事業的堅定維護,有利於香港的長期穩定繁榮。由此可見,中央是“一國兩制”的最早創設者、有力推動者和堅定維護者。
民主治理締造和諧
吳志良表示,民主是社會治理的一種方式,是為達成政治決定的一種制度安排。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文化傳統、不同的社會現實,民主的形式和內涵也不盡相同。實行何種民主,如何發展民主,不同國家有不同的選擇和不同的實踐,也有不同的結果。
他認為,檢驗一個國家民主制度是否成功的辦法是非常簡單,就是這種社會政治治理模式是否能夠帶來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人民幸福,能否達到國泰民安目的。
吳志良表示,港澳特區經過二十多年探索,積累了相當的經驗和教訓去思考和探索自身的發展道路。相信在新的形勢下,只要嚴格遵守憲法和基本法,堅定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增強國家觀念和民族認同,鞏固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的社會政治基礎,秉持客觀、理性、務實的態度,一定可以找到民主發展的最佳路徑,豐富“一國兩制”的理論和實踐,不斷展現“一國兩制”的生命力和優越性,為人類文明的進步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