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應否再增資廿六億
李靜儀促檢討澳投運作保公帑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李靜儀向立法會全體會議提出辯論動議,認為政府今年不應貿然再向澳門投資發展公司增資廿六億元。
弊漏百出社會嘩然
李靜儀指出,兩份審計報告先後指出澳投管理或營運的各項不足,包括在在未有周全的前期分析下,單憑顧問公司的分析結果便落實投資逾廿六億人民幣的瑞蓮莊酒店項目;其子公司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更建議購入一項因欠缺房產證而不具備出售條件的會議中心,其後仍繼續與業主簽訂長達十八年的租賃合同。她認為,種種弊漏令社會嘩然,現時公共資本企業監察機制和運作透明度均存在不足,更令人質疑有何機制保障公帑,事件已大大影響公眾的信心。
投資細項交代不清
李靜儀表示,二○一一年中成立的澳投公司,至二○二○年底已獲政府六次增資,資本額已達九十二點八五億元。繼去年注資一點四億元作內地子公司產業園營運所需,今年政府再預算向澳投投放廿六億元,儘管當局曾向立法會解說是為了參建粵港澳大灣區商業銀行,以豐富本澳公共資本投資組合,但具體參與方式、合作細則條款、有哪些機制保障到本澳所投放的資金,仍未能清晰向社會交代。
基於過去澳投往績,上述有關今年再增資廿六億元的簡單解說,實難以完全服眾,也令人擔心是否會變成另一個公帑流失的“黑洞”,若當局不主動交代及缺乏機制保障公帑,相信難令社會恢復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