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領養減流浪動物
市政署去年在本澳各市政公園清理出逾五噸相信是用作餵飼流浪動物的各類食物殘渣,包括貓狗食糧甚至生肉等,不但傳出惡臭,更孳生蚊蟲鼠患,疫情之下,可能令鼠疫風險增加,無論對動物本身以至居民的健康均帶來影響。
不少善心人出於對流浪動物的關愛,定時定候在特定地點為流浪動物提供食物,是否好心做壞事?應否餵飼流浪動物,近年無論在《動物保護法》修訂過程或坊間討論都有過爭議。
愛護動物,為流浪動物提供食物是對生命的關愛,但盡了善意,也不得不正視其“手尾”。例如吸引流浪動物的聚集,從而衍生環境衛生、流浪動物群對附近民居及途人的影響等;當流浪動物慣性獲餵飼後,可能進入社區尋找更多食物或滋擾,甚至導致受到虐打或傷害,本身亦可能對其他動物造成影響,形成惡性循環。
本澳近年有越來越多聲音呼籲從源頭減少流浪動物,包括為狗隻植入晶片,通過宣傳及教育減少棄養、以領養代替購買等。領養一方面可以遏止繁殖場非人道的商業繁殖,另一方面也可以讓流浪貓狗找到好的歸宿。市政署昨透露,動物領養數字逐年上升,去年共六百七十一隻流浪貓狗被領養及領回,佔總數八成二,較《動物保護法》生效前不足一半有顯著升幅;經獸醫評估須終止生命的流浪動物有一百一十一隻,比率亦由動保法生效前佔總數逾四成下降至約一成,可見通過推動領養宣傳具有較大的成效。
本澳的流浪動物主要來源於棄養及自然繁殖,目前居民飼養的貓隻及犬隻均需植入晶片,有助減少棄養。其次是關注地盤完工後棄養狗隻問題,當局可以通過宣傳及主動聯絡地盤負責人,對地盤狗隻植入晶片或提倡絕育,以減少流浪狗的增加。再者研究對捕獲流浪貓、狗絕育後的處理問題,加強與動保團體合作。除了推廣領養,還應從根本做起,宣傳珍視生命。飼養寵物,負責一生,研議是否引入更嚴謹的寵物飼主資格及登記制度,嚴懲棄養,督促飼主盡責愛護動物。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