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比教育更重要
拒絕毒品,是從根本上徹底杜絕毒品,我認為懲治與教育應相結合,才能收到效果。但權衡之下,懲治比教育更重要。
懲治是一種強硬且高效的手段。舉一個林則徐禁煙的例子,若凡吸食鴉片者,均按律治罪,截斷鴉片源頭,嚴厲打擊。林則徐強硬的懲治措施使當時吸毒的人數大幅度減少。
如果缺少懲治,犯罪者就會越加猖狂。內地毒品犯法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這些懲罰措施,讓毒品無藏身之地。
據《澳門社會的濫藥趨勢、戒毒服務需求與發展規劃研究2021報告書》所講述,接觸毒品的人大多數接受過教育,但他們還是觸犯了法律,這說明教育在毒欲面前還是起不到相應的作用,一旦接觸毒品便會成癮,而教育就難起作用了。證明受害者自控力不足,難以抵抗誘惑和好奇心,這時就需要通過懲罰的手段來約束他們。因此懲治越重,就會越令人望而生畏,從而達到標本兼治、遠離毒品的目的。
高志發 濠江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