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委支持補習社法修法方向
【本報消息】立法會一常會日前就《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法案進行細則性審議,法案新文本收緊從業人員資格,不容許犯嚴重罪行人士從事補習中心工作。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徐幸潔認同修法方向,可加強對教學輔助中心的監管,相信能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犯重罪者不得任職
她直言,教學輔助中心運作良莠不齊現象廣受社會關注,從業人員更屢次發生刑事案件。新文本可見,進一步收緊場所經營及從業人員資格要求,相關修訂切實回應社會各界長期以來的訴求,從制度上進一步規範補習行業,料未來將能建構更為健康安全的學習環境,保障學生課餘學習安全以及家長權益。
新文本亦建議,不容許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士從事補習中心工作,徐幸潔認為,教學輔助中心作為教學機構,須主動肩負起教育工作者應有的職業素質與道德要求,對學生作出正面影響。認同新法符合社會對教學輔助人員的職業要求與想像,有效提升業界整體素質,加強對未成年學生的安全、身心健康保障,免受不良從業者的傷害,料新規定能消除部分家長對教學輔助中心的安全疑慮。
此外,新法同時針對補習中心內的協調員及學習輔導員亦有相關學歷要求,不符合新法規定的從業者只能提供其他教學輔助工作,她認為有關規定可提升人員教學質量,使家長在選擇機構時更有保障。建議法案生效後,當局加強對有關法案的宣導工作,令社會及補習行業建立更規範、更有序的學習環境,給予學生更安全的學習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