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2年08月28日
第A03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言論自由前提:維護國安

第二場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會昨舉行

(左起)薛仲明、張玉英、黃少澤、曾翔、張國華。

修國安法昨諮詢經濟界別

言論自由前提:維護國安

【本報消息】第二場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會(經濟界別專場)昨日舉行,其中言論自由備受與會者關注,政府代表回應稱,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的權利,維護國家安全是依法行使言論自由的前提。重申無論是支持或反對的意見,只要是理性討論、有助修法工作的,政府都會聽取。

諮詢會昨日下午三時假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東廳舉行。諮詢會由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主持,以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司法警察局長薛仲明、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曾翔及張國華等政府代表,就與會的一百多位工商、勞工等界別社團人士表達的意見及提出的問題作交流。

多位與會者都關心網絡安全與言論自由的問題。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會長助理黃萬濱表示,現時本澳因暴力而觸犯刑法並非主要因素,更多是誹謗、詐騙等行為傷害性更高,且更多已發展至網絡中。政府正公開諮詢,或許有人會“試水溫”,了解修法工作的底線,建議屆時當局應及時澄清和反應。

或有勢力反修法

黃少澤表示,國家安全的立法修法“永遠在路上”,因為國家安全的風險環境不斷變化,法律也要與時俱進。坦言本次修法針對國家安全,不排除一些勢力或西方國家會作出反應,甚至是反對以至搗亂。諮詢工作是希望社會理性提出問題,無論是支持或反對的聲音,只要是為修法做得更好,定會誠心誠意接受意見。但若是為了搗亂,為反對而反對,則需要警惕。

言論自由非絕對

關於言論自由問題,顧問張國華補充表示,基本法規定,澳門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及出版自由,同時,根據澳門所適用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表達自由也受到保障。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的權利自由,必須依法行使;《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規定,表達自由的權利受到一些限制,相關限制只應由法律規定,包括尊重他人聲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和道德,明顯可見,維護國家安全是依法行使言論自由的前提。

有必要增教唆罪

他並指出,關於是次政府增訂“教唆或支持叛亂”罪,是因為現行《刑法典》未對“教唆他人犯罪未遂”處罰,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與其他犯罪行為相比具有嚴重性、複雜性,基於有關特點,有必要增加相關法律規定。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主席劉家裕表示,現時內地與香港均就網絡犯罪修法,期望政府藉着是次修法考慮研究現行《網絡安全法》的內容,以國家和地區的安全視野,融入是次修法文本中,彰顯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國家總體安全觀。

網安意識待提高

黃少澤回應稱,本澳《網絡安全法》在一九年底生效,相關法律最基本的精神是保障澳門關鍵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包括公共與私人部分,與居民日常生活、福祉、社會運作等息息相關。沒有網絡安全,居民的生活和社會穩定將受影響,而非管住市民使用網絡。法例生效至今運作良好,但居民使用網絡安全的意識有待提高,未來政府會就網絡安全進行重點宣傳和教育。認同在修訂澳區國安法後,研究在《網絡安全法》內強化維護國安的理念及機制。正如新修訂的博彩法,就引入了維護國家安全作為主要原則之一,因現實經驗反映,博彩行為、博彩經濟與地區安全以至國家安全息息相關。

擬立數據安全法

數據安全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一部分,但本澳現時沒有關於數據安全的法律,國家現已立法,政府將來也會考慮立法。

2022-08-28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211703.html 1 言論自由前提:維護國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