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議員質詢落實“用者自付”
環保局:電動車充電平過香港
【本報消息】環保局代局長葉擴林回覆議員李良汪書面質詢時表示,今年上半年每個快/中/慢充電公共車位的平均使用率分別為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十七和百分之十八。
每公里電價平過油車
李良汪書面質詢政府會否透過鼓勵措施及完善法律制度,加強推動本澳電動車使用。環保局經徵詢法務局、土地工務局的意見後回覆稱,本澳引入電動車初期,作為鼓勵手段,特區政府在公共停車位免費提供充電服務。隨着電動車逐步普及,為合理運用公共資源,有必要落實“用者自付”及“多用多付”原則,才能讓電動車市場可持續發展,引導社會節約用電及減碳。
本澳充電費用綜合停車場泊車費計算,已低於香港每公里成本區間的中間位。比較車輛行駛每公里的電費(無論公共充電或一般充電)和油費,電費均比汽油便宜。另外,收費制度已設有不同功率級別和時段收費,鼓勵居民多用慢充設備,並盡量於非繁忙時間充電。
私家位裝充電需共識
澳電每季保養維護充電設施及系統,並向環保局提交報告。自實施充電收費後,日均收到兩宗查詢或反映設備和系統問題的個案。環保局將持續監察充電設施的使用情況,督促澳電持續優化服務,回應居民訴求。
李良汪另質詢政府會否透過修改《民法典》、《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等法律法規解決私人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困難?法務局回覆稱,現時私人樓宇停車場車位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因工程範圍或涉及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工程前應遵守一定的程序規定。如社會普遍認為有需要藉修改相關法律法規便利私人停車場安裝充電設施,特區政府會在考量整體制度協調的基礎上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