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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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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雯集)《玉樓春》一字之褒貶

《玉樓春》一字之褒貶

一個月前(八月十四日),寫過〈街偶天成話紅杏尚書〉,說的是宋祁的故事,茲不再贅。不過該文約略提到他的一闋詞《玉樓春》中的一個“鬧”字,有人讚,說用得好,妙到毫巓;有人說用詞不當,是詞中之敗筆。這些褒貶亦算是詞壇絮語,可作一談,其詞云:

東城漸覺風光好,縠皺波紋迎客棹、綠楊煙外曉寒輕,紅杏枝頭春意鬧。

浮生長恨歡娛少,肯愛千金輕一笑。為君持酒勸斜陽,且向花間留晩照。

詞意是:漸漸地感覺到東城的風光正好,水面上的波紋漾着引領遊人的船到來。破曉的寒煙籠罩着綠樹,暖人的春意燃起枝頭紅杏,沸揚而熱鬧。在浮世人生中總是歡娛的少,所以怎能吝嗇千金換取一笑?讓我為你舉杯對着斜陽,在花間留下殘霞晩照。

這闋詞本來沒有甚麼瑕疵,而且得到了不少的讚美。讚的是“紅杏枝頭春意鬧”的“鬧”字。清王士禎:“‘紅杏枝頭春意鬧’尚書,當時傳為美談,吾友公勇極嘆之,以為卓絕千古,然實本花間‘暖覺杏梢紅’,特有青藍冰水之妙耳。”清劉體仁也如是說。而王國維更謂:“紅杏枝頭春意鬧”,着一“鬧”字而境界全出。不過,有讚也有彈。清代的戲曲家李漁卻認為:“若紅杏枝頭,忽然加一‘鬧’字,此語殊難着解。爭鬥有聲之謂鬧,桃李爭春則有之,紅杏鬧春,予實未之見也。鬧字可用,則‘吵’字、‘鬥’字、‘打’字皆可用矣。……予謂‘鬧’字極粗俗,且聽不入耳。非但不可加於此句,並不當見於詩詞。”

鬧,指喧嘩;不靜。還有爭吵、擾亂的涵義。誠如李漁所說:既然可用“鬧”字,則與“吵”、“鬥”、“打”有何分別?世俗本應祥和安定,而不停鼓吹打鬥實非所宜。與“鬧”相對是“靜”。《大學》:“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冬春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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