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 一八”後接二百五宗涉疫工作意外申報
勞局跟進染疫僱員權益保障
【本報消息】勞工事務局回覆立法議員梁孫旭書面質詢時表示,由今年六月十八日至十月底,共收到二百五十一宗涉及感染新冠病毒的工作意外個案申報,正跟進有關個案,調查過程中,局方會致函衛生局,就醫學判斷方面發表意見,並將持續與保險業界、金融管理局及衛生局密切溝通,確保僱員因工作意外而產生的損害賠償獲得有效保障。
調查是否因工感染
梁孫旭書面質詢僱員因工作感染新冠病毒的權益保障,冀當局介紹僱員在工作期間染疫的個案數量及成功向保險公司理賠的個案數據。勞工局表示,按法律規定,工作意外的一般原則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內所受的侵害。由於新型冠狀病毒傳播途徑廣泛,加上由感染至確診往往會經過一段潛伏期間,對於僱員是否因工作原因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需要經過調查才能確定,包括調查患者的工作性質和曾否與新型冠狀病毒患者接觸、生活史及取得相關醫療證明文件等。
由六月十八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期間,當局共收到二百五十一宗涉及感染新冠病毒的工作意外個案申報,正有序跟進。另外,“六 · 一八”疫情至今,衛生局應勞工局要求,已依法提供二百五十份新型冠狀病毒確診者住院期間的醫療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患傳染病免醫療費
梁孫旭提到,為了改善僱員因工作感染新冠病毒獲得的保障不足,一些地區或國家或者將因工感染新冠病毒列入職業病。勞工局表示,本地居民若懷疑患有傳染病或患有傳染病,可豁免在衛生局的醫療費用;非本地居民則由衛生局長基於公共利益及該人的經濟狀況,給予全部或部分豁免。至於在釐定職業病方面,倘有需要,衛生局可提供相關的技術意見。
勞工局表示,對於社會上有助完善《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損害的彌補法律制度》和更適切保障僱員權益的意見及建議,特區政府會持續認真聆聽,並會結合本澳的實際情況審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