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明討論規劃條件圖
新中圖啓建終見眉目
【本報消息】新中央圖書館選址最終敲定於舊愛都酒店原址興建。新中央圖書館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早前公示期間收到一份意見,認同該地段作為文化設施用地(圖書館)/康體設施用地(游泳池),但建議明確神祇的具體搬遷和古樹移植方案,同時建議保留建築物立面。
不得遮擋松山視界
城市規劃委員會將於明日(星期三)舉行今年第一次平常全體會議,討論包括新中央圖書館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根據規劃條件圖,新中央圖書館地段位於士多鳥拜斯大馬路二至八號,得勝馬路五至十九號及高偉樂街二至四號,土地為國有土地,土地面積六千八百六十四平方米,屬於文物保護區。參照文化局的意見,草案建議用途為文化設施用地(圖書館)/康體設施用地(游泳池)。
根據文化局具約束力的意見,新建樓宇的最高點不得超過從士多鳥拜斯大馬路一側的海拔二十九點三七米至得勝馬路一側的海拔四十一點七一米,且屋上面任何構築物不得遮擋從塔石廣場西側界線與被評定不動產——“東望洋炮台、聖母雪地殿教堂及燈塔”間的視線聯繫。
預留電動汽車泊位
草案建議設停車場,須提供摩托車車位,其數量不可少於法定的輕型汽車車位的百分之二十五。全部室內停車場的汽車泊車位須預留足夠充電容量及基礎設施,以滿足電動車充電的需要。
塔樓之間的距離不少於塔樓高度的六分之一,塔樓立面最大連續寬度為七十米。倘不能符合上述任何一項條件,在遞交工程計劃草案時,須一併呈交“空氣流通”的評估報告供相關部門審核。草案並建議地段內須設置獨立的垂直交通設施,以連通高偉樂街與得勝馬路。
提交保護古樹方案
至於地界範圍內現存一株樹已編入《古樹名木保護名錄》,申請人須在施工前提交保護方案供市政署核實。
工程實施前,須由申請人另覓合適位置遷移神祇。建築設計須與周邊及自然山體環境相協調。
該草案公示的十五天內收到一份意見,對於用途、樓宇高度等均表示同意。但建議明確神祇的具體搬遷和古樹移植方案,優先考慮神祇保留於原址的可能性,古樹保護需保證建設新建築後不會導致土地養份無法保護古樹的生命存續。明確居民關心的游泳池是否保留或其他具體方案。
另外,過去規劃條件圖有說明“現有建築物的立面須按照文化局訂定的方案作適當處理”的條件,應保留。因鄰近為巴士線路密集區域,需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給出更為詳細的車輛進入建築物前的等候規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