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入境日至離境日後七天
今起赴泰須購新冠旅險
【本報消息】澳門泰國商會提示,泰國政府宣佈由一月九日起泰國入境的最新安排,包括需要購買新冠病毒病(COVID-19)治療的旅遊保險由入境日至離境日後七天。
須示接種證明
泰國政府宣佈由一月九日起,入境泰國的旅客需提供最少兩劑新冠疫苗(COVID-19)接種紀錄,或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書,或已接種一劑及持有六個月內的康復證明。
需購買包括新冠病毒病(COVID-19)治療的旅遊保險,期限入境當天至離境日後七天(例如旅遊日子由一月十日至十五日,需購買由一月十日至廿二日的旅遊保險)。
澳門泰國商會呼籲,計劃前往泰國旅遊的澳門居民宜留意,需遵守泰國新的入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