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法五月生效 樓上舖須購民事保險
教局:善用科學館推科普教育
【本報消息】《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今年五月生效,教青局長龔志明指法案以學童身心健康為首要考量,擴大監管範圍,並對場所安全、人員資格作出規範,人員若有販毒或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紀錄,不能從事相關業務。法案亦規範在住宅、樓上舖的補習社,要在未來一年過渡期購買民事強制保險。配合法案實施,局方會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宣傳,讓各方充分理解。
龔志明昨日在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向聽眾拜年,祝大家新春快樂、身體健康,教師們事事順利,同學們學業進步,家長們家庭幸福。
他提到,局方會持續加強科技產業發展與基礎教育的連結,進一步依托科學館共享設施資源,以統籌各項相關工作。
為鼓勵更多學生投身科技產業,今學年起按序開展學生科技教育普及計劃,支持學生到科學館開展形式多樣的科學探究活動,及對應教科書為不同年級的學生設計科學課程。當局也會推出“青年科技村”培養計劃,並開展STEM培訓活動及在科學館設立親子科普閱讀空間,提升科普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