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葡萄酒命名寬鬆
澳洲是新興產酒國,釀酒歷史不如歐洲老牌產酒國,故對酒的命名不那麼嚴謹,但也自有其一套命名方式。1993年,澳洲制訂了自己的葡萄酒產地命名制度,以規範葡萄酒產區和地域命名。
這個命名制度不必明列葡萄品種、種植和釀造方法、最低產量和葡萄酒風格,只要85%以同一產區,或同一年份,或同一品種的葡萄釀製,就可標示為合法的法定產區葡萄酒。
另外一點,是有點像註冊制度,只要名字未曾被人選用,酒莊可隨意命名。且命名範圍非常廣泛,可以人名、地名,甚至地標命名。即如克萊爾谷Clare Valley的占巴利Jim Barry,就以當地的地標阿爾瑪The Armagh命名。
郁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