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將迎“第二春”
在多部門密集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後,我國民營經濟迎來重大利好消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日前發佈。這份重磅文件用三十一條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給全國一億一千九百萬個體工商戶、五千萬戶民營企業打下“強心劑”。有專家直言,我國民營經濟有望迎來“第二個春天”。
當前,我國民營經濟已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可用“五六七八九”來概括:稅收貢獻超過五成,在國民生產總值中佔比超過六成,在技術創新和新產品研發中佔比超過七成,提供城鎮就業崗位超過八成,企業數量超過九成。
長期以來,民營經濟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已經成為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但不少民企仍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場准入、項目招標投標等方面對民企設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隱性壁壘,民營企業受到不平等對待。三年新冠疫情加重了部分民企的困境,一些民企被逼裁員,甚至倒閉。
針對民企發展遇到的問題,中共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今次出台的《意見》從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政策支持、法治保障以及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等方面,提出卅一條具體措施。
《意見》首次把民營經濟的發展與高質量發展這一首要任務直接關聯,與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聯繫在一起,將民營經濟的功能與作用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重要力量。”這是對民營經濟的發展定位前所未有的高度評價。
《意見》就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提出具體措施,包括破除市場准入壁壘、落實公平競爭、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以及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其中包括,要求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設定或變相設定准入障礙,建立市場准入壁壘投訴和處理的回應機制;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堅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強化反壟斷執法,定期推出市場干預行為負面清單,及時清理廢除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
我國民營經濟能否高質量發展,事關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事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各地要盡快落實“民營經濟卅一條”,為民營經濟創造法治化的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的權益;另一方面,民營企業自身也要不斷改革、積極創新、規範經營、練好內功,為國家發展和民族復興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