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酒法下月五日實施
衛局:三監察實體協同執法
【本報消息】《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將於十一月五日生效,澳門電台節目《澳門講場》昨早邀請衛生局代表共同探討防控煙酒工作。
衛生局長羅奕龍表示,為了確保《控酒法》有效實施和執行,衛生局做了一系列準備工作,包括已制訂內部指引及規章制度,與治安警察局、旅遊局及市政署三個“監察執法”實體,共同探討協同執法機制,持續開展執法人員的培訓個工作。
未成年人飲酒嚴重
羅奕龍表示,本澳未成年人曾飲酒比例逐年上升,根據二○一八年調查,十八歲以下人士中有八成曾接觸酒精飲品,相當比例在十三歲時已飲酒,較鄰近地區嚴重,受訪者接觸酒精途徑有三分一是自行購買,三分一在食店內及兩成在家中取得。飲酒對於“身心發展重要階段”未成年人的危害性更大,包括對腦部發育和行為控制會產生不良影響,容易出現藥物濫用和危險性行為;且未成年人越早開始飲酒,在成年後越容易面臨酒精濫用的問題。
加強宣傳法例要求
“控酒法”的宣傳推廣方面,羅奕龍表示,已向業界和公眾舉辦了五場講解會,拜訪了十一個機構和團體,向各界解說法律執行的細節;已成立包含三十三個部門和機構的“澳門控酒聯盟”,共同推動控酒的宣傳教育工作;設立“控酒資訊網",將酒精危害資訊、業界指引、圖文包等全部內容放在網上公開的平台。近日亦將派員落區向零售業商戶講解法律要求,派發法定標誌和宣傳單張,協助商戶遵守法律規定。局方會繼續以線上線下等多途徑、多平台,進行全方位宣傳推廣工作,不斷加深社會各界對控酒法的認識。亦希望社會各界同心協力,共同向社會大眾傳遞預防未成年人接觸及飲用酒精飲料的訊息,共同守護下一代健康。
將於下月生效的《控酒法》,針對酒精濃度百分之一點二以上的飲料,在銷售、提供及飲用等多個環節作出限制,包括:規定禁止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飲料的地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禁止以任何遠距離方式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等;亦訂定販售酒精飲料場所應遵守的規範及售賣方式等,以避免未成年人過早接觸酒精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