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界司機問題存在已久隱蔽性高
李靜儀促修法打擊非法工作
【本報消息】本月九日中午,一名外僱駕駛輕型貨車自炒翻側,令人質疑其是否過界司機。立法議員、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希望警方繼續深入調查事件,並指過界司機問題存在已久且隱蔽性高,當局在查車時應多加注意、加強打擊,並應啟動整體修法工作。
警揭發幾多宗?
對於該名報稱是搬運工的司機是否過界,警方表示車上無貨物、無送貨單據,貨車是公司或個人擁有,仍有待調查。不過不少網民都認為,該司機駕駛的是貨車,車上有四個藍色大圓桶,一般人不會用這些圓桶裝載個人物品,而更常用作裝載貨物,屬過界司機的可能性頗高,當局應更積極調查,而非以是否“有單有貨”作為職業司機的判斷標準。
長期跟進非法工作問題的李靜儀也認為,事故涉及非澳門司機,而本澳職業司機工種禁止輸入外勞,該名司機確有過界工作嫌疑。過去工會曾懷疑不少交通意外的肇事司機屬過界工作,相關車輛是貨車、凍櫃車,明顯非代步工具。還有些意外是外地人駕駛七人車,當時是載客載貨,也有非法工作的嫌疑。
她表示,到底警方揭發了多少宗過界司機,並能夠成功入罪或被勞工局處罰,社會並不清楚,政府應該適時向社會披露有關情況。
李靜儀有感,若證實今次個案是過界司機,也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交通運輸業一直有反映存在過界司機,而過界司機不同於餐飲或建築有固定工作場所,其工作場所(車輛)流動,客觀上有一定隱蔽性,故不容易發現及舉報。她建議,警方在設路障查車時,如發現是外地司機,應多加留意是否有可能屬過界司機,加強執法,“起碼有個渠道可以去調查”。
盡快交社協討論
另一方面,無論是過職、過界工作還是黑工,當局應全面完善有關打擊非法工作的法律制度。她提到,當局對違法僱主科處附加處罰(廢止外僱聘用許可及剝奪申請新聘用許可)的個案並不多,二〇二〇年六月勞工局回覆其書面質詢時表示,正開展修改《聘用外地僱員法》相關處罰規定的研究工作,包括:調升罰款額上限、增設累犯規定等,以增加法律的阻嚇性,但未見當局有進一步跟進工作,“要捉到已經唔容易,即使捉到警方亦有晒結論,但最後原來罰則好輕,輕輕放過,整體法律都要檢討”。
她回憶數年前氹仔一宗嚴重交通意外導致一名學生死亡,肇事司機涉嫌過界,當年社會已有從嚴修法打擊的聲音,且非法工作涉及社會治安、就業環境、本地職工保障的問題,理應加強關注。她明白過去數年受疫情影響,當局可能集中處理勞動事務解決就業問題,導致相關修法工作停滯。但現在經濟活動恢復活躍,非法工作情況可能更嚴重,希望當局盡快將相關修法方向提交社協討論,“傾得嚟亦唔係即刻立法,問題已經積存多年,政府應該納入修法議程,應該要啟動返呢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