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遠離酒害須社會合力
《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將於下月五日生效,法律旨在減少未成年人因飲用酒精飲料而造成的健康風險或損害。當局近期頻繁與業界講解交流,昨並透露已擬訂執法指引。法律能否有效減低青少飲酒比例,社會拭目以待。
據調查顯示,過去十年本澳青少年曾經飲用酒精飲品的比例一直攀升,更高於鄰近地區。青少年過早接觸酒精飲品,往住受朋輩以至家庭影響。醫學研究表明,兒童接觸酒精飲品,可能影響腦部正常發育,影響集中能力、大腦思維以至記憶力等。年輕人養成飲酒習慣,容易酒精成癮;酒能亂性,青少年因受酒精影響引致的車禍、打架及非故意損傷行為的機會亦會增加。
現代城市生活模式,酒,往往被美化為親朋好友歡聚的催化劑,放鬆減壓的代名詞,令青少年甚或兒童更容易接觸及接受酒文化。“控酒法”規定超市或餐廳等商舖均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或銷售酒精飲品。但執行或許困難,尤其青少年外形或行為過於早熟,商業場所未必能有效把關;加上外賣平台已成人們消費購物的重要渠道,青少年購買酒精飲品,輕而易舉。
年紀輕輕已嗜酒,與家庭、朋輩以至社會氛圍有關,當中,尤以家庭影響為深。個別家長或有錯誤觀念,認為“飲少少冇乜所謂”,甚至錯誤認為鼓勵子女飲酒能練出酒量,有助日後交際應酬,減低被灌醉或醉酒後出事的風險。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對成年人飲酒早已耳濡目染,認為是“高興”、“減壓”、“發洩”的“良方”,種種因素交織,青少年飲酒比率不斷上升。
相比於煙害,人們對酒害相對“寬容”,但酒害對青少年的傷害極可能終身。“控酒法”無疑有助減低青少年飲酒的方便程度,但法律只能治標。更重要是令青少年正確認識酒類飲品的危害,能如遠離煙草般自覺遠離酒精,家長、學校以至社會各界責無旁貸,只有全社會對青少年遠離酒精飲品形成共識,方能真正確保青少年健康成長。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