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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4日
第A09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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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語)嚴查增罰過職過界司機

嚴查增罰過職過界司機

本澳不輸外僱的職位有莊荷、監場主任、職業司機,但博彩業有嚴格的監管和龐大的內部員工維權,難有漏網之魚。相反,沒有固定工作地點、職業性質較難受監察的職業司機,卻時有被曝光存在非法工作情況。近日連接有交通意外的肇事司機被揭發懷疑是過職過界工作,引起社會關注。

司機流動性高,當局蒐證困難,若非由治安警截查車輛或處理事故時發現司機身份可疑,實難以被揭發。外僱過界過職、黑工司機屢禁不止,更重要的癥結,或與現行法例阻嚇力不足有關。根據現行《聘用外地僱員法》,僱主聘請外僱過職工作,僅按每一名僱員罰款五千至一萬元,以及廢止其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剝奪其申請新聘用許可的權利,為期六個月至兩年。

無論是執法的警方,抑或勞動、交通事務的部門,都未見常規公佈過界過職司機的違法數字,只有勞工局每年透過“活動報告”對外公佈有關非法工作整體違法及處罰的相關數據。近日接連揭發的情況,可能僅屬冰山一角。翻查政府曾回覆議員的質詢文件可見,一九年至去年二月因非法從事司機工作,包括過職、過界、自僱及黑工而被當局行政處罰合共四百三十六人次,包括僱主實體三百八十九間次、非居民四十七人次,處罰金額約三百八十一點七萬元,即平均每人處罰不足八千八百元。此外,一八年至去年九月的五年多期間,因非法工作而被處罰的違法僱主實體有二千一百八十七間次,但只有百分之二點一、即約四十六間被附加處罰,亦僅廢止約一百個聘用許可。數據可見,目前透過聘用黑工和過職過界僱員利潤高,違法成本低,即使偶然被揭發,罰款多不過萬,連遭受附加處罰的數字也極低。

加強部署打擊和執法,透過警方日常巡查、設置路障查車、跟進交通事故等,雖然有助減少過界過職司機的問題,但歸根究柢,“外僱法”頒佈實施至今已十四年,有關罰則是否符合現今發展?是否欠缺阻嚇力?是否足夠保障本地司機權益?值得當局考量。

夏 耘

2024-01-14 夏 耘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313877.html 1 (新聞小語)嚴查增罰過職過界司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