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警應對槍擊不力
近日美國司法部公佈調查報告指出,在轟動一時的二〇二二年得克薩斯州猶瓦爾迪市洛伯小學大規模槍擊案中,執法部門應對出現“連環失敗”。
二〇二二年五月廿四日,十八歲的高中生拉莫斯手持半自動步槍闖入洛伯小學,射殺了十九名學生和兩名教師。執法人員在進入學校七十七分鐘後才將槍手擊斃。在此期間,槍手與數十名師生同處教室中,不斷有師生遇害。
調查指出,當地警方在應對這宗突發事件時,將持續行兇的槍手錯誤地認定為已被圍困在無人的房間,導致槍手有充足的時間隨意射殺無辜師生。但事實上,案發過程中不斷有校內師生報警求助,卻未引起執法者正視。
調查還指出,警方在建立指揮中心方面“沒有緊迫感”,導致警員不明白誰是指揮官,沒有人發揮領導作用。據事後公佈的現場畫面顯示,得州公共安全部特警表示:“如果裏面還有孩子,我們就要進去。”對此,一名警員笑稱:“那是怎麼樣?”特警回覆:“如果裡面還有孩子,我們就要進去。”一名未具名的警官表示:“由現場負責人決定。”
美國每年發生成千上萬宗槍支暴力案件,執法者本應接受足夠的專業訓練。然而,警方在該次事件中的表現卻令人大失所望,顯示美國當局在反槍支暴力方面重視和投入嚴重不足。新財年已至,但願洛伯小學的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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