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長任樓宇維修基金主席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登多則人事任命,當中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房屋局長任利凌為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副局長郭惠嫻為候補主席,任期至明年一月十二日。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行政長官批示,委任郭昌宇為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主席,以替代羅奕龍。委任彭蓬光為委員會成員,以替代郭昌宇,並且當主席不在或不能視事時,由其代任主席職務。委任Mário Alberto de Brito Lima évora為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彭向強。任期至今年十二月九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委任行政公職局副局長陳子健,以及周惠儀、林翔宇、江旭純、蔡明威、張嘉敏、李略、許敬文、林嘉欣、陳建新、鄞益奮、葉桂平、張博堅為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批示自下月一日起生效。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一、續任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副局長阮佩賢為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成員,批示自下月一日生效,阮佩賢任期至二○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續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羅灝芝,以及陳浩星、馬若龍、邢榮發、飛文基、陸曦、許健華、蔣瀟玲、李自松、林昶、馮文偉、李峻、徐欣羡、譚智泉為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成員,任期兩年。批示自下月五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