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深合區產値未直接計入澳GDP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李振宇早前提出書面質詢,促交代深合區收益共享機制建設進展。統計暨普查局長黃善文回覆表示,本地生產總值是指一個經濟體所生產最終貨物和服務的總值,其核算方法遵循既定的國際統計標準,按屬地原則進行。因此,從現時情況分析,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產值未能直接計算入澳門的本地生產總值(GDP)內。須指出的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第十六條已明確深合區國民經濟統計指標數據納入珠海市統計,即深合區生產總值將計入珠海市的地區生產總值。同時,亦訂明廣東省與澳門特區協商建立深合區收益共享機制。
此外,為讓社會進一步了解澳門與深合區之間的收益流向,統計暨普查局一直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統計局保持緊密溝通和合作,着力優化深合區澳資企業投資收益的數據收集,並研究將有關投資收益反映在澳門本地居民總入(GNI)內。
黃善文指出,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發展規劃》正式發佈,該規劃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未來十至十五年的發展藍圖和指導方針的綱領性文件,針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一系列鼓勵和支持措施,有助進一步促進澳琴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至於與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機制相配套的法制建設進展方面,黃善文引述法務局表示,法務局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律事務局建立了立法協同機制,就內地有關方面草擬或統籌草擬的法規草案,向法務局及本澳其他相關部門徵求意見,通過善用廣東省和珠海經濟特區的地方立法權,制訂適用於深合區的法律法規。如去年五月,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兩項法規,為澳門醫療人員和藥學技術人員到深合區執業提供便利。
政府會不斷檢視本地法律法規,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作出修訂。《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為深合區發展、澳琴一體化提供堅實的法制基礎,但由於兩地實行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少的規則銜接工作及相應的法律法規修訂牽涉到內地涉澳法治創新內容,有必要進一步探索和研究,築牢制度對接的根基。為此,政府會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密切交流溝通,在“條例”的框架下繼續積極推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