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錶冀增支付方式
隨着設施更換,眾多街道咪錶泊位使用現金支付屆最後限期,不少咪錶只剩以澳門通卡支付的唯一方式,令很多駕駛者感不便。
《公共泊車服務制度》及相關法例的規定,本澳公共道路咪錶由去年五月起不再接受現金支付。雖然新規定可讓公眾續使用銀聯“閃付”支付泊車費,但是很多街道泊位沒有相關系統,尤其是電單車泊位咪錶,變相只能使用澳門通卡付費。
由於過去巴士乘車優惠須憑澳門通卡,不少人會持有澳門通卡。但隨着手機支付和乘車碼普及,加上澳門通卡須付工本費,很多人改用手機乘車碼搭巴士,未有領取澳門通卡或再為卡充值。
駕駛者很多時泊好位,才發現未能付費,唯有向途人借卡支付,再還以現金,但很多時途人也未必有澳門通卡在身。有人認為相關規定與澳門法律有矛盾,因為另有法律規定不得拒絕以硬幣作為支付工具,質疑違反使用者的權利。同時不少人反映街道咪錶“難用”,需要經多個步驟才能支付。冀當局盡快出簡化支付程序,改善咪錶設施,增加“澳門錢包”、“Visa”或其他較多人使用的支付類型,方便駕駛者停車泊位,守法付費。
悅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