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重型電單車在多地點“彈頭”行駛
男子涉危險駕駛法辦
【本報消息】近日網上有多段涉及一輛重型電單車在馬路上“彈頭”,即僅以尾轆行駛的影片,駕車司機涉嫌危險駕駛。治安警調查後,在本周一傳召有關電單車車主到警區調查後落案起訴。
涉案本地男子姓關,約二十歲,報稱自僱人士。治安警落案控以危險駕駛罪名,已移送檢察院偵辦。翻查資料,今年三月二十一日,治安警也曾接獲居民投訴,指有重型電單車在澳大橫琴校區非法賽車,警員到場後截獲兩輛重型電單車,其中一輛由關某所駕駛。當日,警員曾檢控其電單車車身顏色與登記不符,排氣喉所發出噪音超過法定標準,需要再驗車。
治安警表示,近日網上有多段影片,均顯示同一輛重型電單車分別在凱旋大馬路、友誼大馬路和永進大馬路“彈頭”行駛。影片所見,該車在上述地點僅以尾轆分別行駛了二十秒、十五秒和十三秒。
同時,在凱旋大馬路“彈頭”行駛途經一斑馬線時,更沒有先讓一名橫過馬路途人,且在“過線”時也沒有打指揮燈;在友誼大馬路多車情況下,亦“彈頭”行駛。因駕駛者故意“彈頭”行駛,行為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涉及危險駕駛。
治安警調查後,本周一傳召有關電單車車主到警區調查。經查問,有人供認曾駕駛電單車在上述地點出現,但拒絕承認在馬路“彈頭”行駛,亦拒絕交代有關重型電單車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