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民族共同語及其稱謂
漢語有許多方言,現代大的方言即有粵、閩、湘、贛、吳、客家和北方方言。上述方言有的歷史悠久,如《楚辭》中“九歌”的楚語,今之湘語或其後代,《說苑》中記載的“越人歌”,或即今之吳語的源頭。地域遼闊、人口眾多,倘任方言歧用,大家各說各話,勢必給交際交流帶來窒礙。先秦時人即已有了共同語的朦朧意識,西漢揚雄《方言》中更頻現“通語”一詞。今有學者認為那“通語”即當時的普通話,這似乎非是,因為彼時的“通語”僅是用作某些區域間溝通工具的語言而已。不可否認,一個地方政治、經濟、文化地位重要,當地方言便易為其他地方人們競相模仿,歷史上關中方言即是其例。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曾長時期在關中一帶——周的豐京、鎬京,秦的咸陽,漢、隋、唐的長安,均在此。首善之區的方言成為“通語”,自然與官員和士大夫的垂範效應有關。孔子說他的政治目標和理想是“鬱鬱乎文哉,吾從周”,他的話“皆雅言也”。“通語”重在溝通,“雅言”已有標準涵義在。雅言是在“五方之民、言語不通”情況下,朝、聘、令、盟等政治和外交的交際媒介,是上層士人用來誦讀《詩》《書》及執禮時所用的“正言”,屬於貴族語言。民族共同語是全民的語言,它的形成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除社會、語言條件外,也依賴官修韻書的推動。《洪武正韻》為明初漢民族共同語以南京話為標準奠定了基礎;其後,成祖遷都北京,漢民族共同語逐漸改以北京話為標準。《紅樓夢》主要以北京話寫就,其間也夾雜少許江淮方言詞,多少反映了明初首都先南京後北京的痕跡;而《兒女英雄傳》則是較純正的北京話,更夯實了現代漢民族共同語的方言基礎。
明代有洋人意識到Mandarin Dialect的存在,“官話”一詞也在彼時或以漢字或以羅馬字轉寫的形式出現。但“官話”在百姓眼裡卻是官員的話。那之前,漢語有個“白話”的稱謂,指市井間通行的俗白語言。“官話”與之相對提出,似含匡謬正俗意。北魏開始出現個“國語”的稱謂,它是異族統治者用來指其祖宗的語言的。元代以及清代“國語”一詞也都被用來指統治者祖宗之語。“國語”稱謂後被漢字文化圈內的日本、韓國借去指他們自己的語言。一九一○年的清季“官話”改稱“國語”,民初更發動起波瀾壯闊的“國語運動”。清末吳汝綸提出“普通語”一詞,一九○六年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中提出“普通話”名稱,還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隨着一九四九年海峽兩岸分袂,“國語”被播遷赴台者帶去了台灣,大陸遂於一九五五年後以這種“普遍”而“共通”的“話”替代了“國語”。不過,最近幾年已有江藍生等重量級學者呼籲重新啟用“國語”以取代“普通話”。比較而言,“國語”似更顯隆重而莊嚴,是更符合我們泱泱大國身份和地位的一個稱謂。
周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