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領卡或失卡者須到指定服務點領卡
親屬可代未成年人領卡
【本報消息】“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放寬為未成年人代領消費卡的資格,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代領。未有登記首輪消費卡或遺失卡的澳門居民, 亦可到政府六個機構領取第二期消費補貼。
父母可託他人代領
戴建業表示, 第二期消費卡調整了未成年人消費卡的代領方式,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外,未成年人的消費卡亦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如祖父母、叔、姑、姨、舅等代領。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亦可委託他人為未成年人領卡。
未曾領取或已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合資格人士則無需登記或預約,直接持本人身份證正本親臨或委託他人,到指定政府部門領取已加值五千元的消費卡。但遺失者在領卡前須先到治安警察局報失,若第二期消費卡遺失後則不作補發。不過,首輪消費卡遺失數字較低,當中一半以上於報失後尋獲,未能尋獲的消費卡僅佔少數。
失卡者六地點領取
當局所設的六個領卡服務點包括:經濟局板樟堂辦事處(板樟堂街1號1樓,即議事亭前地玫瑰堂旁)、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東曦閣)、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市政署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市政署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金管局網頁可查詢
金管局金融基建及資訊廳總監劉奇峰介紹第二期消費卡資格查詢系統,他表示,居民可透過兩途徑查詢,如掃描海報上的二維碼登錄當局網頁,另一途徑是直接登入金管局網頁,進入消費補貼領取頁面,登錄查詢系統,居民只需在系統輸入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就可查詢資格。查詢結果將顯示消費卡狀態,包括已充值、未充值、未領卡、已遺失、不合資格。居民有任何疑問可致電金管局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