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勵苑十五周年匯報會指出
三成婦女受虐至少十年
【本報消息】婦聯勵苑於○五年開展服務以來,廿四小時婦女求助熱線接收到五千二百通求助,服務受虐婦女及兒童逾一千三百五十人次。當中八成受虐婦女是首次求助、七成施暴者為丈夫。有五成五婦女受虐年期持續有五年或以上,當中有三成婦女受虐年期長達十年或以上;五成六受虐方式包括身體暴力、精神及心理虐待等。七成婦女會報警求助,而只有兩成會選擇控告丈夫。
35%求助為新移民
婦聯勵苑昨日下午三時於婦聯大廈二樓舉行十五周年服務匯報會,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婦聯勵苑主任何歡顏、助理主任唐伊韻分別表示,去年勵苑庇護院舍共接收婦女(五十八人次)及兒童(卅四人次)共九十二人次,部分亦非首次求助。報告顯示,居澳不足一年至六年的服務使用者合共佔三成五以上,這些新來澳婦女大多是跨境婚姻家庭的配偶,婚前感情基礎薄弱,導致來澳共同生活下容易出現種種問題。
年齡方面,廿九至四十八歲婦女受虐機率較高,施虐者則以卅四至五十八歲年齡段較多;即使到六十四歲或以上年齡段的施虐者比例,仍與廿九至卅三歲年齡段相若,反映了不少施虐者長期以暴力對待配偶,在婚姻當中缺乏互相尊重互相愛護意識。
為家庭子女不離婚
至於婦女考慮留在施虐者身邊的原因,有逾六成人“害怕家庭破裂對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長會有不良影響”、逾五成一“對施虐者仍有感情”、半數婦女“相信施虐者會改過”,以及有逾四成七人指“如果離開施虐者,沒有可以長期棲身的居所”。
入住婦女當回憶起家暴情況時,分別有逾半人“想着所經歷事件時會不能控制地哭”、“幾乎每天都不能入睡”、“容易被生活中的人或事勾起而回想被打的情境而感到害怕/心跳加速”。另分別有近半入住婦女“抑壓不回想和不談及該情景”、“受以上問題所述症狀困擾超過一個月”。
逾四成者虐妻虐兒
分別有逾四成施虐者同時虐妻虐兒、受虐婦女攜帶子女入住;約六成兒童入住年齡介乎○至九歲。施虐者虐待子女/兒童的形式分別為“精神及身體虐待” (逾兩成三)、“精神虐待”(近一成二)、“身體虐待”(逾一成)、“性虐待”(近一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