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作證移民審批無實地查核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續審前貿促局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昨日下午,貿促局葡語市場經貿促進廳高級經理李子蔚作證,他在一二年接任第二嫌犯、前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甄溢全的職位後,與時任主席張祖榮一起商量推出移民計分表,令處理個案時,有一套標準化的制度。
內部曾經討論是否公開計分表,據律師向證人展示的文件,因經財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認為,計分表與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公開會有被質疑的風險而沒有公開。
李子蔚在該處工作至一五年,他稱,當年無就重大投資移民設最低投資金額,只有投資額多少會影響評分,當局是根據評分表的各個項目綜合計分。
存疑交糧單審查
專才移民方面,主要審視申請人有否與澳門公司建立勞務關係、學歷及工作經驗,不會實地查核;亦不會考慮留澳天數是否達一百八十三日。個案續期亦是透過文件審查,有懷疑才要求提交糧單等文件。
此外,張祖榮規定執委問起,可以回答個案進度,張亦經常問具體個案,證人相信因為有人向張查問。
另一在該處工作的證人回答檢察院問題時稱,無去調查申請人是否真的在澳門的公司工作,純粹按照文件審批。
曾處理涉案個案的貿促局人員稱,會透過書面聽證,讓申請人知道不利的因素,但不可向申請人提供具體資料,上級亦不應提供。計算申請人的投資額,以財政局的所得補充稅金額為準,現時會要求提交核數師財務報告。
過去審批重大投資移民不會查核有否落實,續期時,落實不到才取消居留。證人是從文件上了解公司有否運作,移民的專技要留澳一百八十日,亦是在一八年後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