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健身鐵球砸死女嬰
川全棟樓每戶判賠三千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京報》、《北京青年報》六日報道:四川遂寧市船山區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首個“高空墜物”致人死亡案例。一名女嬰在街上突遭從天而降的鐵球砸傷,經搶救無效去世,後經警方調查和多方尋找肇事者未果,女嬰父親將事發地整棟樓住戶告上法庭,時隔四年終於宣判。
船山區法院認為,包括底層門面經營者在內的整棟樓住戶都有可能是加害人,判決每戶賠償三千元(人民幣,下同)。
暫無住戶聯繫賠錢
九月六日,女嬰的父親周先生對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稱,他們對這一判決結果比較滿意,但擔心的是能否執行這一判決。周先生說,截至目前還沒有人聯繫他們賠錢,也沒有人承認扔鐵球。
據報道,案發於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四川遂寧李女士推着嬰兒車帶着還不滿一歲的女兒回家,行經遂寧油坊中街時,一個健身用鐵球從天而降,正好砸中女嬰。女嬰被砸中時昏迷不醒,送往醫院治療,當晚因搶救無效不幸離世。
事發後,女嬰家人在事發地多次尋找鐵球從何處掉下,還張貼“尋兇”廣告,希望能找到鐵球主人,並四處懇求知情人告知線索無果。警方成立調查組介入,民警調取事發地點附近的監控片段,對事發地油坊街紫薇社區居民樓二樓至八樓的住戶逐一入戶調查,核實部分住戶身份資料並提取指紋和DNA。
地舖經營者也須賠
但經過一番調查後,仍未能找到肇事者,女嬰家人於是將控告該幢居民樓所有住戶,要求賠償鐵球砸中嬰兒致死所造成的損失約七十九萬元。
據報道,時隔近四年後,案件在日前宣判,遂寧市船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該幢居民樓所有業主包括底層門面的經營者,均有可能成為實施侵權行為的加害人,除家中確實調查無人居住的住戶外,其住戶每戶賠償人民幣三千元。家中確實無人居住的住戶則不承擔責任。
法院對判決解釋稱,雖然實施侵權的行為人僅有一人,但從公平角度出發,以戶為單位對受害人分擔損失更為公平。這是一宗過失致人傷害的偶然事件,只區分可能性的有無,不再區分可能性的大小。故法院對該屋苑業主及門面經營者對拋擲鐵球的可能性大小不作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