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按內地當局名單選律師
保安局:十二港人狀況良好
【香港中通社十九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長李家超接受香港無線新聞專訪時指出,十二名港人涉嫌偷渡內地被捕案,全部人按當局提供律師名單選代表律師,已向內地跟進律師資料,供被捕人家屬聯繫。
十二名港人八月底涉嫌偷渡,在內地水域被截獲,現在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李家超指出,該十二人身體狀況良好,他們已按內地當局提供律師名單,各自選兩名代表律師。
對於部分被捕人家屬要求當局提出證據,確認當事人事發時位置及是否安全,李家超強調,特區政府無探視權,未能派員親身處理。至於能否提供律師予家屬聯繫,李家超指出,已經將上述要求明確反映給當地的執法部門,但對於通知哪些人、做哪些事,哪個階段做,當地執法部門會按當地法規處理。
他強調,內地有自己的法律法規,香港會在內地的法律法規盡量爭取十二港人的權益,但不能要求一定要符合香港以前的一貫做法。
至於五名港人被指七月涉嫌偷渡到台灣被捕,李家超至今未收到台灣回覆,被問到會否有下一步行動,他指只能盡力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