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不處罰餵食流浪動物
【本報消息】市政署訊:就社會關注的流浪動物問題,市政署表示理解市民對流浪動物的關心和愛護。對於餵食流浪動物是否觸犯《動物保護法》,經過進一步的法律分析,市政署認為愛護動物人士餵食流浪狗不會因此成為飼主,不會根據《動物保護法》有關禁止遺棄動物的規定做出處罰。但是基於安全及衛生考慮,希望市民避免餵食流浪動物。
市政署將透過宣傳教育及執法工作,提高社會各界對愛護動物、飼主義務及動物疫病防控等意識,倡導零棄養、不放養、盡早為動物絕育等觀念,促進落實飼主責任制度,希望從源頭減少流浪動物的產生。今後將加強與動保團體的溝通和合作,共同推廣以領養代替購買,推動社會愛護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