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恐嚇參演國慶晚會藝人
藍批綠一切政治掛帥
【香港中通社廿八日電】對於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將出席大陸中央電視台舉辦的“十 · 一”國慶晚會,台灣文化部門今日表示,若台“陸委會”認定違法,最高可處五十萬元新台幣罰款。中國國民黨民代李貴敏指出,原來曾經高喊“表演自由是基本人權”的民進黨,現在一切政治掛帥,真讓人不知今夕是何夕。
新黨斥無唱歌自由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歐陽娜娜和張韶涵參加央視“十 · 一國慶”晚會,民進黨民代王浩宇卻批評稱不存在兩個“國家認同”,這個罵名出自一向強調“兩國論”的綠民代之口,顯得格外奇怪。王炳忠批評,“陸委會”出言恐嚇,違法將懲處,所以民進黨“民主自由”了半天,就是不准“自由唱歌”。
網民轟變威權時代
對於當局表示會依法查處歐陽娜娜,消息一出,引起島內網民熱議。有網民表示,“唱個歌也違法?那心中沒國旗的人該如何處置?”“這就是號稱民主的台灣!好笑”、“現在台灣變成威權時代了嗎?”
也有網民稱,“台灣只有政治的空間,沒有藝人的空間,如果台灣有這樣的舞台可以讓他們去發展,我相信他們很樂意待在台灣,誰的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