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資助須完善監管
早前揭發有學校正副校長涉嫌伙同工程公司,以開課程及硬件建設工程為名,詐騙逾二千萬公帑。為人師表尤其學校高層,為一己之私鑽法律漏洞、呃公帑,令人嘩然。近年政府重視教育,即使疫情當下緊縮財政開支,也持續增加教育投入,須同步加強巡查及監管疏漏,把好善用公帑的關。
教育發展基金自○七年成立以來,支持學校開展各類教育計劃和活動。截至去年底,基金共投入超過七十億元優化學校的軟硬件設施。綜觀本澳不少校舍環境和空間局限,該基金協助學校重建或擴建校舍、開展修繕工程等,又或利用資源組織活動,豐富學生體驗及優化教學環境,有其必要。
然而有學校領導利用職權,偽造報告及使用其他課堂相片瞞天過海,知法犯法,詐騙巨款。事件更是在涉案人離任後,接任者發現事有蹊蹺無法造帳,呈報教青局後始東窗事發。由此可見,局方在公帑資助的監管上,存在明顯不足,易遭有心人士利用。
政府各部門宜以此為鑑,未來在公帑的運用上更加嚴謹,於單據、文件及相片審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現場檢視及巡查工作,保障公帑合理使用,填補法律漏洞。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