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否認售假手機
【本報消息】有女子涉於街頭兜售假iPhone,其缺席初級法院聆訊,於供詞中否認指控,辯稱相關電話是女兒給予,不知道真假。案件押後宣判。
被告姓盧,女性,約三十歲,缺席,涉《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貨物欺詐)所指的犯罪。
案情透露,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晚上,警員在天神巷附近發現盧女涉向他人售賣假iPhone,並隨即扣押相關物品。海關找iPhone的鑑定人檢查涉案的iPhone,發現是假冒產品。
有證人供稱,相關手機仿真度較高,一般人未必能分辨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