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內地男子涉放數被捕
【本報消息】兩名內地男子分別涉及高利貸和文件索取或接收罪,日前同被司警拘捕並起訴。兩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案被捕內地男子姓潘,三十二歲,報稱“扒仔”。案中內地男“債仔”二十餘歲,任職銷售員。本月五日,男事主在新口岸某賭場貴賓廳向潘某及在逃人士借了十五萬港元賭博,借款條件先抽取部分利息,賭百家樂若開八或九點,再抽取百分之三十利息,並須扣押證件、手提電話,以及簽署借據。經一輪賭博,至當日凌晨三時,男事主仍持有十六萬港元,賭博過程中,已被抽取十一萬五千港元利息。男事主見有少少“斬獲”,沒有繼續賭,並將十六萬港元交予潘某保管,潘某交還男事主的證件及手提電話。
本月六日,男事主向潘某拿取了十二萬港元賭博但輸光,再向潘某拿取剩餘的四萬港元欲繼續賭,但遭潘某拒絕。男事主在賭場內大吵大鬧,驚動保安員報案,司警到場調查前,潘某等人已逃去。司警調查後,本月五日中午拘捕經關閘入境的涉案姓潘內地男子。經查問,有人否認犯案,亦拒絕合作。
另一案被捕內地男子姓紀,五十八歲,無業。案中內地女“債仔”四十歲,無業。
本月一日,女事主在新口岸城市日大馬路認識紀某一起賭博。至翌日,女事主輸光,向紀某借九千港元賭博。借款條件,女事主之後要歸還八千多元人民幣,賭博過程中要“抽水”,並要交出通行證作抵押。經一輪賭博,女事主將借款輸光,先行離開返回自己租住的酒店房,紀某指之後會到她的酒店房追債。女事主因無力還債,在酒店房報警求助。稍後,司警在有關酒店保安員協助下,截獲紀某,在他身上起獲女事主的通行證,將其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