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促都市更新加快步伐
倡賦權樓宇滲漏水中心處理住宅滲水
多名委員關注北區衆多舊式樓宇,指超過四十年樓齡的不計其數,樓宇老化問題嚴重。
先行先試優先重建
委員許治煒指出,都市更新迫在眉睫,做好都更工作,法律要先行。建議盡快完成《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並在收集業主資料的同時,以“先行先試”形式,對已完成意見收集並同意重建的樓宇優先啟動重建工作。同步審視目前澳門舊樓的恆常監督、監察網絡建立和危機處理的機制,並檢討《都市建築總章程》,推行強制驗樓,維護樓宇安全。
委員戴燕芳稱,都市更新只聞樓梯響,至今無具體解決方案。建議重建規劃必須從北區大局着想,不能只考慮幾座大廈居民的需求;必須修改法律,降低重建業權同意百分比,並向相關持份者介紹重建時須知;提供中轉房屋,讓重建期間的居民有屋可住。
委員梁思朗指有居民反映住宅單位出現天花滲漏水問題,也有居民苦等檢測報告,但樓上住戶不配合,無法確認滲漏水源頭。建議當局加強推廣,讓業主裝修家居時,關注渠口盡量不要改變位置;推動鄰舍合作共同解決,提高大廈業主對樓宇公共部分渠道維護及保養意識;建議修法賦予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更多的執法權力,簡化行政流程,加快檢測工作進度。
階梯補助輪候家團
委員許龍通表示,“社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雖延長至明年二月底,但該計劃屬於短期性,且補助標準不高。建議政府對合資格社屋輪候家團,根據其資產及收入情況提供“階梯式”補助。並配合恆常供應及恆常興建,加快興建速度,縮短輪候上樓時間。此外,政府過去收回多幅閒置土地,宜研究這些未有發展規劃的閒置土地,選擇部分具備條件(包括水、電、渠等)興建臨時房屋,以可循環再用的預製件作興建,供社屋輪候家團作臨時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