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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1日
第B09版: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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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逃犯偷渡案九幫兇被捕

斥數十萬購船隻 偷渡費數萬至十多萬

十二逃犯偷渡案九幫兇被捕

【香港中通社十日電】十二名香港逃犯涉嫌觸犯內地偷越邊境罪,早前被內地執法機關拘留。香港警方表示,十日早上在香港多區共拘捕九名男女,涉嫌協助該十二名逃犯偷渡。

香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當日通報案件時表示,懷疑被捕九人在今年八月廿三日企圖協助十二名逃犯偷渡到台灣,他們涉嫌協助逃犯罪,協助他人逃避法庭審訊,或逃避阻礙警方的合法拘捕。

何振東說,被捕的四男五女中,有證據顯示個別人士曾涉及“修例風波”被捕;警方其中一個重點調查方向,是他們有沒有涉及幫助其他人士潛逃,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被捕九人年齡介乎廿七到七十二歲,職業分別為文員、廚師、音樂教師等,當中有人曾任議員助理,但無特別資料顯示屬於甚麼組織。他們與十二名逃犯主要是朋友關係。

被捕九人在案中各有分工,有船主、提供資金的角色,其他角色包括在偷渡前安排住宿、駕車帶逃犯到碼頭,以及協助逃犯到台灣後的生活等。

行動中,警方檢獲五十多萬港元現金,以及電腦、手提電話、船隻交易單據等。何振東表示,船隻交易單據顯示金額約數十萬港元,以目前掌握的資料顯示,偷渡費由數萬至十多萬港元不等。

何振東說,協助罪犯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判監禁十年;而十二名逃犯全部有案在身,涉及罪行包括縱火、暴動、串謀傷人、管有爆炸品、勾結境外勢力,“這些全部都是非常非常嚴重的罪行”。

何振東重申,十二名逃犯因逃避刑責偷渡,途經內地時被內地執法機關拘捕,整個行動跟香港警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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