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軍官出軌判賠夫十五萬
【本報訊】據中央社十一日消息:台灣一名王姓已婚女軍官與前男同事林姓男子去年六月間一起到旅館開房間,王女丈夫帶警員、徵信社到場抓姦,林男自三樓爬窗出去,跳樓離開被逮。北院判兩人賠償十五萬元新台幣。
與前同事開房被抓
柯姓男子與王姓女子都是職業軍人,兩人於二○一三年結婚後生下一女。柯男指控,王女自二○一八年七月間一直吵着跟他離婚,去年三月間還要他住在營區,不准住在家中。柯男懷疑妻子有外遇,委託徵信社調查。
柯男查出,王女與同是職業軍人的前同事林姓男子,自去年三月前多次共同入住台北市一家旅館。自己同年六月十四日凌晨在徵信社人員及警員陪同下前往旅館抓姦,發現王女在三樓房內,林男則爬出窗戶,從旅館招牌燈箱跳到一樓被逮。
無證據兩人通相姦
柯男提出民刑事告訴。刑事部分,台北地檢部門調查後,認定王女與林男雖有同宿旅館,但無積極證據證明兩人通、相姦,將兩人不起訴處分。
民事部分,王女與林男均否認兩人有踰矩行為。
林男表示,王女當時表示家中裝修,他才接王女到旅館居住,兩人在房內看電視、聊天、吃東西,忽然有人意圖闖入,為避免不必要的誤會與衝突才從窗戶離開。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林男知道王女已婚,卻在深夜共同入住旅館、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無論是否實際發生性行為,已逾越一般朋友交往分際,認定王、林侵害柯男配偶權,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柯男新台幣十五萬元。
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