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不同對象需求解決住屋問題
李靜儀促推各類型房屋供應
【本報消息】夾心階層房屋方案日前推出諮詢,重點之一是適用夾屋的“夾心階層”定義。議員李靜儀認為,夾屋與經屋對象不一定要有絕對的分界線,不少人申請經屋多次都是陪跑,應該讓他們有多一個住屋選擇。
李靜儀指出,最新一批三千○一十一個經屋單位有三萬多人申請,反映在私樓樓價高企下,居民仍然有很大的住屋困難。政府思考面向不同對象的居民,包括夾屋及長者公寓的措施盡快落實,值得與社會探討。加上現時政府土地資源增加,期盼政府仍然能夠供應更多社、經屋。
經屋家團申請夾屋
經屋僧多粥少是不爭的事實,李靜儀指出過去歷年供應,皆推得非常慢且少,“真係慢慢擠出”。因而累積了大量基礎收入、以至中等收入人士的住屋需求無法解決。很多人多次淪為陪跑,加上新經屋法的申請條件、居住要求以至轉售條件皆收緊,應容許經屋申請家團申請夾屋。
儘管夾屋的面積、間隔不排除優於經屋,價格亦會較高,但可給經濟條件符合的居民多一個選擇。公屋與私樓市場間的互動,只要安居的房策做好,就不會令私樓樓價“咁誇張”,進一步再刺激攀升。
冀給居民多個選擇
過往經屋戶型錯位配置,前日工聯拜訪特首,獲悉未來會增加T2單位比例,這符合家庭友善政策的方向。但問題是,過去一段時間經屋供應T1多,未來再開經屋,轉售限制多,局限了家庭發展,故需要給居民有一定的住屋空間作選擇。
現時個人申請經屋月收入上限三萬八千九百一十元,二人家團七萬七以上,夾屋是否以此作標準?李靜儀稱,早年政府將指標提高,因為很多人不是社、經屋對象,中等收入,卻無能力買私樓,於是政府納入經屋對象。但是供應太少只能陪跑,這是歷史發展過程中經屋制度出現競爭大,卻苦無出路。“你叫佢轉返去私人市場,真係買唔起”。要考慮青年人申請公屋難,而且“點樣畀佢哋憑自己努力,發展家庭”。
她提到,社會憂慮政府會否開太多計劃,令建屋速度更慢。強調不論公屋計劃或夾屋,都涉及有幾多單位供應,相信大部分人“唔係夾屋、就係經屋”,故必須考慮經屋、夾屋供應的總體預算,及所屬的土地,以至長者公寓,都是服務於不同類型的住屋需求。但問題始終要有供應,“唔係希望原有土地上分配,要考慮清楚澳門的住屋需求非常緊張”。不同類型的房屋落實、有供應,才最能夠解決居民的住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