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建澳冀詳述夾心階層定義
【本報消息】《夾心階層住房方案》昨起公開諮詢六十日,諮詢重點為“夾心階層”定義。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表示,住屋問題長期是社會主要訴求之一,不少中高收入的本澳居民面臨住屋需求。在現時有一定土地儲備、不影響公屋供應情況下,是適當時候透過“夾屋”解決有關群體訴求,並完善本澳房屋階梯建設。
經屋合資格陪跑者
就文本提出對“夾心階層”兩個定義。李良汪指出,社屋及經屋申請收入上限已相繼調升,以涵蓋更多有需要人士,而經屋調整申請資格後,已覆蓋超過八成居民可申請。表面上將過去一些不合乎經屋申請資格,但又無條件在私樓市場置業的居民納入可申請經屋範圍,但在經屋供應緊缺情況下,合資格申請與可成功上樓是兩回事,不少合資格申請者無論是分組抽籤,抑或計分排序方式,均只為“合資格陪跑者”。
他表示,“如果經屋同‘夾屋’申請資格唔可以重疊,會令好大部分經屋‘合資格陪跑者’既無條件喺私樓市場置業、又唔符合‘夾屋’申請資格、而經屋又只可排但無得上。”即使推出“夾屋”,相對上都只能解決少數人住屋問題,甚至由於涵蓋範圍不足繼續出現訴求,影響五個房屋階梯的制度建設。這在政策制訂層面上,值得當局注意。
勿重複享公共資源
無論日後“夾屋”申請資格涵蓋經屋排序較後者與否,不能重複享受公共資源應是基礎原則。“夾心階層”定義作為是次諮詢重點,建議當局在諮詢期間向社會說明更多有關兩定義方案的內容,包括數據、影響等,讓公眾更具條件發表意見。
李良汪稱,由諮詢到草擬相關法律,再進行立法程序,到未來“夾屋”興建、分配等,每一階段都需時不少,但社會不同群體的住屋訴求卻不斷累積及增加,期望各部門加強協作,加快推進有關工作。另外,除屬私樓性質的“夾屋”外,建議政府在已有公屋規劃基礎上,儘快制訂及公佈經社類型和落成時間表,讓社會清晰未來各階段性的落成時間及供應數量,以便居民可因應實際情況部署自身住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