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界法人未交年報名單公佈
【本報消息】體育委員會訊:根據第9/2008號法律修改及第39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於二○○九年一月五日重新公佈第12/2000號法律通過的《選民登記法》全文第三十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已獲確認屬於體育界別法人但沒有於法定期限前(九月三十日前)提交年度總結報告之法人名單及其認別資料,由今日起張貼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公佈欄及上載至www.sport.gov.mo。
自公開上述所指名單後五日內,任何利害關係人得以錯誤或遺漏為依據向體育委員會以書面提出聲明異議。如欲查詢更多資訊,可致電8395-1111與委員會職員聯絡。
另,文化諮詢委員會訊:根據現行《選民登記法》第30條第2款規定,文化諮詢委員會應最遲於本月十五日公開未送交年度總結報告的法人名單。
為此,文化諮詢委員會特此通知已獲確認屬於文化界別的法人,由昨日起可瀏覽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服務及申請/文化界別法人確認辦法/年度總結報告”專欄,查閱未在法定期限前(即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前)向文化諮詢委員會送交年度總結報告之名單。
自公布上述名單後五日內,相關人士如發現錯漏可以書面形式向委員會提出聲明異議,並送交文化諮詢委員會(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
同時,根據同一法律第34條規定,不按規定提交年度總結報告的法人選民,如在隨後的五個曆年內再次不提交年度總結報告,自下一個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中止其法人選民登記的效力。如有垂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8399-6699與委員會秘書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