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渣男被解約損失半億
據台灣傳媒爆料,羅志祥因爛滾與周揚青分手事件形象大損,原本的綜藝節目和代言工作被解約。有知情人士透露,他其實沒有支付天價賠償金,但失去多個節目、四個代言,
推估損失也約有二億元新台幣(約五千四百萬澳門元)。消息指,原本邀請羅志祥的節目在直接終止合約後,因節目還沒錄製,因此沒有另收違約金;他的四個代言,多數已到合約尾聲,經過談判後,都只支付是中斷代言後續款項,沒履行的同樣終止付款。對此,他的經紀公司沒有回應。
今年四月羅志祥和交往九年的周揚青爆分手,周揚青以一封“寫給羅志祥”的信揭露分手原因是看了對方手機後,發現他不僅有另一部專門用來聊妹的手機,甚至當自己不在他身邊時,羅志祥每天約不同的女生到家裡,並與他旗下女藝人、化妝師都有長期不正當男女關係;甚至他到每個城市都可以約到酒店小姐,與他的兄弟們玩“多人運動”。整封信長達一千多字,除了揭露被多次劈腿的事實,她呼籲未來與現在正受騙的女生,別以為自己能改變他,因為羅志祥“他渣,是天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