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發展旅業為主
總規預留土地推海洋產業
【本報消息】《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規劃(二○二○至二○四○)》草案及《輕軌東線方案》諮詢社團專場昨舉行,有與會者關注“總規”中對發展水上交通或海洋產業着墨不多,政府代表回應稱八十五平方公里的海域利用對澳門來說是“新事物”,但部分土地規劃中已預留海濱綠廊的空間,相信對推動海洋產業有積極作用,未來也會多思考如何利用澳門半島南岸的海岸線連結至旅遊塔、科學館等新商業區,形成連綿海濱長廊,讓公眾感受澳門海岸特色。
專場昨晚七時半在馬交石辦公大樓五樓會議室舉行,工務局長陳寶霞、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執委會主席何蔣祺、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羅志堅、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房屋局副局長郭惠嫻、環保局副局長黃蔓葒、旅遊局副局長許耀明、建設發展辦公室副主任馬文俊、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麥達堯、交通局交通規劃及建設廳代廳長蕭日鵬、總規草案顧問公司代表奧雅納工程顧問城市規劃經理梁銘茵、輕軌東線方案顧問公司代表港鐵公司項目經理曾向強到場向與會者介紹相關內容。
南岸商區聯繫發展
陳寶霞開場時提到,近日收到關於輕軌東線方案的意見中,有居民關注澳門半島東北面兩個車站的設置,期望車站選址能考慮周邊區域的未來發展,讓輕軌服務更大輻射至周邊社區,並期望在建設輕軌同時進一步完善周邊設施的規劃部署,故期望多聽社會意見。
會上,與會社團代表主要集中關注“總規”方案,意見和建議圍繞周邊海域發展、政府能否推出更多拍賣土地增建私樓、疊石塘山和路環區保育、歷史文化傳承及如何透過“總規”降低人口密度等。其中,有與會社團代表關注在未來城市規劃中,能否借助海域發展水上交通以緩和陸上交通壓力;也有與會者認為“總規”中提及要發展海濱長廊,會否因而清拆現有沿海周邊的舊建築,與保育歷史相違背;有與會者期望政府可多利用海域發展海洋經濟。
麥達堯回應稱,相信要發展海洋經濟的原則是以保育海洋為大前提,如何利用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對澳門來說或是“新的事物”,是次“總規”也以規劃土地為主,但部分土地規劃中已預留海濱綠廊的空間,相信對未來要發展海洋產業有推動作用。同時,未來也會多思考如何把澳門半島南岸海岸線連結旅遊塔、科學館、觀音像等,旨為把內港歷史文化區域與新商業區聯動起來,形成一條連綿的海濱,讓公眾感受澳門海岸特色。
活化內港不拆碼頭
至於水上交通方面,因應澳門是海濱城市,具條件設置碼頭,政府曾考慮發展水上交通,惟始終澳門地方不大並以陸路交通為主,若發展水上交通以居民日常出勤的工具不太可行,因此水上交通目前仍以發展旅遊和遊覽方向為主,新城區也已預留海濱用地予公眾使用。至於保留內港歷史文化和海域發展,雖“總規”中提及活化內港,配合打造成沿岸商業街暨水岸公園,惟這不代表會清拆現有碼頭,重申當局與文化部門一直都有緊密溝通,保護內港建築物包括具特色的會保留立面或柱廊等,並會因應文化部門的要求控制周邊建築物高度等,故未來發展時也不會清拆現有舊的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