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涉家暴案十八宗
【本報消息】社會工作局訊:根據 “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 統計,今年上半年共有十八宗懷疑家庭暴力個案,其中,配偶個案十宗、兒童個案四宗、長者個案一宗及家庭成員間的暴力個案有三宗。
根據《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條,懷疑家暴個案並非以刑事定性,而是經跨專業會議或標識會議決定。在家庭暴力行為分類方面以身體暴力為主,有十四宗(佔七成八);精神侵害有兩宗(佔一成一);多重暴力 / 侵害有一宗(佔一成一)及性侵犯有一宗(佔一成一)。
社工局根據《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對懷疑家庭暴力個案建立中央登記系統,收集及分析有關家庭暴力現象、特徵及趨勢的資料,以助開展適當的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的工作。
每當接獲 “懷疑家庭暴力個案” 通報,社工局及民間機構的專業社工及心理輔導人員,以專業知識和社會標準作出識別及評估,召開個案會議商討判定個案性質,制訂相關人士的福利計劃並提供適切的服務。此外,社工局與相關職能部門建立緊密合作機制,並與民間服務機構協作,定期檢視相關工作的成效。
市民欲查閱詳細資料,可登入社工局網頁(www.ias.gov.mo),瀏覽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二○二○年上半年簡報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