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負責
扳扳手指,女兒由五歲多開始學鋼琴,至今已經六個寒暑。當初要學琴,是因當她知道電視中動聽的聲音是源自鋼琴時,提出要學的。但童言童語當然不能作準,於是我找了一間可以“試堂”的琴室讓她去玩玩看,誰知上課後她自己要學下去。就這麼純粹地開始了她的音樂之路。
但正如所有甜蜜的愛情要經歷柴米油鹽一樣,半年的“蜜月期”一過,老師開始給予她由單手過渡至雙手的練習任務。大約又過了半年,音階練習緊隨而來,女兒開始感到學琴的壓力,向我提出放棄不學。我對她曉之以理,告訴她應該堅持自己的選擇,但她拒絕。最後我果斷跟她說:“你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自己向鋼琴老師提出放棄,我不會代你發言的。”但是才六歲多的孩子,哪有跟老師唱反調的膽子,結果她一直沒有開口,習琴到現在。
當她翻閱《音樂,不只是音樂》一書時,意味深長地說:“媽,我覺得這本書不適合門外漢閱讀,一定要學音樂的小孩才看得懂呢,因為書裏的用詞都非常規範……”如果真要說學習樂器對孩子有什麼改變,我會說,一路走來她除了接觸很多鋼琴曲目,也培養出耐性和專注,提升了個人氣質,最重要的,是我要她明白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這比一切的考級證書和比賽獎項來得重要。
李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