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識別人臉車牌初測達標
月底再增百支測試結果年底公佈
【本報消息】警察總局訊: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天眼)系統二○一六年九月起投入使用,當警方因調查案件需要翻查“天眼”已攝錄的影像資料時,是透過人員用“肉眼”來翻看,以尋找嫌犯的蹤跡及線索。然而,以傳統方式翻查影像資料往往耗用大量人力和時間,影響調查進度,且未能短時間內快速反應。
後台模式無改設計
為提升偵查效率更有效地協助警方打擊各類犯罪活動,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保安當局經研究後建議使用“後台模式”作應用測試,將測試應用方案向個資辦提出申請並獲得互聯測試許可後,正式應用測試,目的旣可減少人手,也能快速尋找犯罪線索。在目前測試階段,操作模式主要透過將(模擬)嫌疑人或車輛資料輸入後台的伺服器(電腦),對比是否曾經出現在“天眼”已攝錄影像中,再透過人手核實和確認影像。此“後台”模式既與“天眼”原設計無關,也不屬於“天眼”的組成部分,無論是前端鏡頭或天眼系統內都沒有改變“天眼”系統的原設計。
省時提升警務效率
應用測試於今年八月已開展,並在第一至第三階段選取一百支鏡頭(當中五十支人臉、五十支車牌)的影像作測試。經過初步評估,測試結果能達到快速確認嫌疑人及車輛的影像,減省了傳統模式下翻查影像的時間,整體測試效果理想,達到提升警務效能和節省調查時間的目的。警察總局擬在本月底作下一階段測試,並在第四階段天眼系統中選取一百支鏡頭(五十支人臉、五十支車牌)的影像測試人臉及車牌識別功能,藉以提供更多參考數據。測試計劃將在年底完成,屆時將公佈進一步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