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研會:夾屋資格宜鼓勵上流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正就《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公開諮詢。澳門創新發展研究會常務理事王耀表示,該方案的推出是第五任行政長官兌現其參選政綱承諾的一部分,也是落實構建置業階梯施政理念的重要一步,反映特區政府將解決夾心階層住房問題,正式納入日程。
王耀表示,夾心階層的定義被視為本次公開諮詢的“重中之重”。他認為,為避免混淆,不宜將經屋和夾屋的適用對象部分重疊。按照統計學的基本原理,分組不應該有交叉和重疊。
儘管不能重疊,但不應將置業階梯固化,應鼓勵居民“向上流動”,改善居住環境。他建議,允許“單方向向上”申請,例如,符合社屋條件的居民,如有能力申請經屋甚至夾屋,經屋申請人可以申請夾屋,但不能“向下”申請社屋,夾屋不能申請經屋。
王耀認為,公共房屋作為民生政策,申請條件宜鬆不宜緊。申請家團組成中有過半人數為澳門永久居民,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五年內沒有本澳物業,符合收入和資產條件即可申請。
王耀不清楚政府對於申請者設立收入下限的目的所在。如果是出於保護居民,避免其盲目“上車”,則設立下限的必要性不大,相信絕大多數市民是理性的,懂得量力而為。
同樣,在禁售及轉售方面亦宜鬆不宜緊,禁售期宜短不宜長。出於人性化考慮,禁售期內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經批准後可以轉售。王耀認同文本將夾屋定性為“私人樓宇”,但夾屋作為公共房屋政策的一部分,其定價應以目標對象的平均負擔能力為基礎,而非以相鄰區域市場樓價作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