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稱修例強制業主維修
【本報消息】十月一日前地內街行人區有大廈簷篷從高處墮下擊傷途人。立法會議員、工程師學會會長胡祖杰指出外掛物屬不合法構件,由於歷史原因不能一下子處理,呼籲市民自行或尋找專業人士檢查,盡可能拆卸僭建物。
胡祖杰對事件表示遺憾,指出政府曾規定外掛物可以接受的伸出範圍為十至二十公分,但圖中所見的僭建物應超過五十公分,而且滿佈鏽跡。他關注該簷篷是否有人清拆時不慎墮下,還是老化螺絲鬆脫所致。
他稱,若大廈建築物公共部分剝落擊傷途人,基本上整幢大廈都要負上責任,責任或透過刑事控訴作出提請。過去一直建議小業主定期檢查樓宇,根據現行的都市建築總章程,樓宇每五年應維修保養,但沒有強制責任,政府無法嚴格強制督促小業主維修樓宇。政府現正修改相關法例。
胡祖杰呼籲,大廈管委會及管理處應做好自身管理,巡查大廈外掛物,有即時危險便要通知相關小業主處理。尤其現時政府有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小業主應檢查自己家居,盡可能清拆僭建物,確保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