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適時發佈出口管制清單
【本報駐北京記者王維二十二日電】針對中國何時發佈出口管制清單,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今日透露,《出口管制法》對出口管制範圍、管制制度、管制措施以及加強國際合作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商務部將根據法律規定,進一步完善並適時發佈管制清單。
十月十七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出口管制法》,包括總則,管制政策、管制清單和管制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五章,共四十九條。自今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該法規定,任何國家或者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中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對等採取措施。
針對該出口管制法出台的背景和哪些項目可能被列入管制清單?商務部當日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高峰稱,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通行的做法。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末以來,為履行相關國際義務,中國先後制定了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核出口管制條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條例等六部有關出口管制的行政法規,形成了覆蓋核、生物、化學、導彈以及軍品等物項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