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莊荷禁駕期酒駕斷正
【本報消息】治安警日前在北區查車期間,一名男荷官“極速”在警員面前“停車、泊車、熄匙”。此舉引人懷疑,警員發現男子身帶酒氣,揭發有人涉嫌在禁駕期間酒駕,帶返警局調查。
涉案男司機姓陳,三十九歲,本地人,莊荷。二十一日凌晨五時許,治安警在黑沙環新街近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對開查車期間,陳某駕駛電單車駛至查車位置附近,有人突然停車並停泊路邊。此舉引起在場警員懷疑,隨即上前了解,發現有人身帶酒氣,酒測結果為每升○點六八克,涉嫌受酒精影響下駕駛。
有人承認此前在北區飯店飲酒。警員翻查記錄,發現有人曾涉及“不顧而去”案件,九月被法院判處禁止駕駛三個月。案件涉酒駕及加重違令移送檢察院偵辦。